捐赠设立讲席教授制度在欧美高校已有超过百年的历史,已经成为一流高校吸引顶尖学者,提升学术科研竞争力的必要手段和制度基础。
在中国,清华大学作为首个设立讲席教授制度的高校,经过这一制度的创新,推进了相关学科的发展。在“双一流”建设的大背景下,清华大学做出新的探索和尝试,推出全职讲席(冠名)教授制度。
下面我们通过系列文章来详细了解一下捐赠讲席教授制度,以及该制度在欧美高校的发展和现况。
高校作为高素质人才的聚集地和科学研究的重地,其人才竞争随着经济和教育的国际化而日趋白热化。引进一流顶尖学者是提升高校学术科研竞争力、带动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但顶尖人才的可流动性极高,大学不仅要在全球范围内与其他大学竞争人才,还面临科研院所、企业的研发部门等机构的竞争。
吸引和留住世界级顶尖学者,不仅需要大量的科研费用支持其科研项目,也需要支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国内大学仅凭自身的资金很难与欧美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以及企业竞争,这就要求高校开辟多元化的筹资渠道,积极地寻找资金,尤其是社会资金来解决大学的资金问题。在这一背景下,我国一些大学已引入了捐赠讲席(Endowed Professorships/Chairs)这种结合了学术资源、社会捐赠和现代基金管理的制度。那么捐赠讲席制度在国内外高校中的发展现状如何?怎样才能充分发挥捐赠讲席制度在大学发展建设中的作用?社会资金和投资管理制度的引入是否会带来伦理问题?
捐赠讲席的起源
在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的大学中,讲席都被认为是高于正教授的头衔,获得该头衔的教授都在相关领域有着杰出成就。捐赠讲席是讲席的一种,其设立基金来自于社会捐赠,捐赠者一般情况下可以对该捐赠讲席进行命名。大学设置捐赠讲席,利用社会资金奖励最优秀的教授,或是从其他机构聘请领域内的顶尖学者。捐赠讲席的标准高、要求严,获得这一席位是对学者学术名誉的极大肯定。美国学者杰罗姆·A·卡茨(Jerome A. Katz)将讲席教授比作奥运金牌,学者获得捐赠讲席跟奥运选手得到奥运金牌一样光荣。
为了维持捐赠讲席的永续运行,捐赠讲席基金在设立时对初始捐赠金额通常有最低要求,大学通常对获赠的讲席资金进行投资以保值增值,然后利用投资收益支付获得该捐赠讲席的教授的薪酬以及科研经费。
捐赠讲席有着悠久的历史。其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176年的罗马时期。罗马帝国的皇帝,著名的帝王哲学家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在当时四所著名的哲学学院分别设立了一个捐赠讲席。之后,类似 的捐赠讲席在罗马帝国的其他学院也逐渐设立。
捐赠讲席于1502年被引入到现代大学。是年,英国国王亨利七世(Henry Ⅶ)的母亲玛格丽特·博福特(Margaret Beaufort)在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设立了名 为“玛格丽特女士神学教授”。1540 年,亨利八世 (Henry Ⅷ)在剑桥和牛津设立了皇家钦定教授席位(Regius Professorships)。

玛格丽特・博福特(Margaret Beaufort)
皇家捐赠讲席教授出现之后,私人捐赠者也纷纷效仿设立捐赠讲席。一些在这一时期建立的大学捐赠讲席如今已成为全世界最受人尊敬的学术头衔。例如 1663年卢卡斯数学讲席(Lucasian Chair of Mathematics)在剑桥大学设立,迄今为止,已有17位教授出任过这个捐赠讲席,包括牛顿、霍金、狄拉克等,该讲席已经成为世界最著名的数学讲席。
捐赠讲席的实施
(一)捐赠讲席的设立
校友、公司、非政府组织或者基金会都可以成为捐赠讲席的捐赠者。捐赠者需要与高校在主题、研究领域以及发展目标和规划方面共同协商,达成一致,从而达到学校与捐赠方的双赢。
高校通常会赋予讲席捐赠者冠名权,可以是捐赠者自己的名字,也可以是其家庭成员、企业、基金会或所要纪念的其他人或组织机构的名字。捐赠者对捐赠讲席的命名得到学校的认可之后,就可以在公开场合使用冠名。
(二)捐赠讲席教授的选聘
获得捐赠讲席是对学者学术成就的重要肯定,在选聘和考核捐赠讲席教授方面,美国大学通常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规范。首先,成立专门的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来自大学的董事会、监事会、校长、教授委员会、院系负责人等;然后,各委员相互制约与协作,选拔出相关领域的顶尖学者。受聘者无论是学术成就还是学术声望都要得到相关领域内学者的公认,并且能够为大学的学术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在选聘时,除了留聘本校顶尖学者,也会放眼全球,在全球范围内甄选合适的人才。高标准、严要求的选聘机制,使得捐赠讲席教授成为具有至高学术声望的学者的代名词。
(三)捐赠讲席教授的分类及考核
按照聘用期限的不同,目前大学中的捐赠讲席可以划分为终身性和期限性两种。终身性的捐赠讲席基金为讲席者提供永久性的资金支持,终身捐赠讲席教授必须是已经获得终身教职的教师,聘期至其退休或辞世,例如卢卡斯数学讲席。终身性讲席在聘用期内分阶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续聘。一般每5年需要接受一次考核。期限性讲席教授的聘期一般为3-5年,在聘用期结束后对其进行考核并决定是否续聘。期限性捐赠讲席教授对于捐赠的最低限额和聘用者的要求都要低一些,只给获得者提供一定期限内的资金支持。各大学的捐赠讲席不仅在授予对象和期限上不同,在管理制度上也不尽相同,不少高校基于自身需求灵活地设计捐赠讲席制度。
(四)捐赠讲席基金的运营
捐赠讲席基金一般在成立的时候就规定了基金的使用范围和支出方式,基金的本金不能直接用于开支,只能使用基金的投资收益支付相关费用。在综合考虑初始资金的投资规模与投资收益后,捐赠讲席基金通常对初次捐赠金额设置一定的最低限额。例如,耶鲁大学命名讲席的最低捐赠数为300万美元,新加坡国立大学设立讲席的最低数额为200万美金。
捐赠讲席基金成立之后,首要目标就是实现捐赠资金的保值增值。国外大学在长期实践中已总结出一套较为全面的投资管理体系。捐赠讲席基金的投资运营通常由大学的教育基金会负责,科研经费、教授工资、福利津贴和其他日常性费用,以年度支出的名义从基金的收益中提取,基金收益的多余部分留在基金中,为应对投资风险和通货膨胀做准备,以保证基金本金的稳定和增长。捐赠讲席基金的开支原则是必须实现收益目标,保证营业收支预算,同时还要控制风险,保持捐赠资产的现金价值,防止通货膨胀贬值或者本金亏损。当捐赠资产快速增值的时候,实际支出率比目标支出率要低,然而当市场萧条或者金融危机的时候,支出率就要升高。支出率的调整就是为了保持支出预算的稳定。
资料来源:
《捐赠讲席:高校吸引人才与资金的 制度创新》喻恺,瞿晓蔓,上海交通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院。
《捐赠讲席:美国大学聘用顶尖学者的有效途径》张和平